从北京十大侵权案中了解商标侵权的具体认定

来源:开云平台app下载    发布时间:2023-10-28 02:40:16

  菏泽企业帮11.16日资讯:最近估计小伙伴们的朋友圈都被北京工商局通报的2018年“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十大案例刷屏了。特别是运动鞋傍名牌“tiger”,被罚款5587万多,以至于很多创业的小伙伴们在感慨当前国家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的同时,同时也感慨商标侵犯权利的行为的害人害己。

  由于很多小伙伴们对于商标侵权具体认定不了解,小编特意针对商标侵权进行了相关的总结,希望可以与小伙伴们一起来了解下:

  所谓商标侵权主要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者是相似商品上运用注册商标相同或者是相似的商标,或者是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商标专用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相应的损失等等,同时针对情节非常严重的,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等。

  1)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必须存在,换句话而言,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损害事实必须真实发生,也就是说行为人所进行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对于商标权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导致非常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主观上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人存在过错行为,也就是说行为人对于其所进行的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是已经清楚或者是应当了解。

  4)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两者需有因果关系,换句话而言,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两者是前因后果的关系。

  菏泽一站式创业服务平台菏泽企业帮表明,承担赔偿的责任行为是要承担赔偿的责任的,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有专对于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定。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返回列表
+ 开云平台app下载 微信号:wzh47381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