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来源:开云平台app下载    发布时间:2023-10-23 07:48:45

  人与人之间总会出现摩擦,有摩擦就会有纠纷,有纠纷就要解决,解决的方式多种多样,一般是私了,或者请求司法机关介入。

  不过虽然调解、仲裁、诉讼都需要第三方居中公断,却有着本质的区别,准确来说,无论是仲裁和诉讼都有调解的内容,所以有本质区别的其实是仲裁和诉讼

  本文的写作目的是让大家认识仲裁和诉讼(特指民事诉讼),区分它们,当需要第三者介入居中公断解决纠纷时,能够更快速地选择比较适合自己的方式。

  仲裁中的“仲”本义为排序第二,衍生意义为居中,“裁”就是裁决,所以仲裁的含义就是指居中裁决,也叫“公断”,即所谓秉公判断。

  仲裁作为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主要解决的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在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上的纠纷。

  所以婚姻、监护、抚养、收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该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通过仲裁来解决。

  人数在10到16人之间,包括主任1人、副主任2至4人和委员7至11人,其中需要相关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双方达成都同意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并达成仲裁协议→提出仲裁申请→组织仲裁庭→审理案件→作出裁决。

  必须双方自愿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必须有仲裁协议,有具体的事由且在受理范围内,然后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仲裁,在申请通过以后组织仲裁庭。

  仲裁庭可以由一名或三名仲裁员组成,一名仲裁员的情况下,仲裁员人选可以双方协商指定,或委托主任指定;三名仲裁员的情况下,要求两名普通仲裁员,和一名首席仲裁员,双方可各自选定一名普通仲裁员,第三位首席仲裁员可商议共同决定,或者直接委托主任指定。

  可以在裁决结果出来之间接受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若有部分事实比较清楚,则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作出具体裁决,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内可以向人民法院作出撤销裁决的申请,在对方不执行裁决内容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中的“诉”就是告诉的意思,“讼”是指一种行为,特指在法庭上争辩的行为,所以诉讼从字面意义上来看,就是把自己认为的不公告知人民法院,要求人民法院去参加了,得出公正的结果,简而言之就是俗话常说的“打官司”,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合同、人身权利等纠纷,以及对某些行政行为不服,也可以提起诉讼。

  甚至一些刑事问题也可以提起自诉,比如要求必须自诉才会受理的刑事案件(重婚罪、虐待罪等);不予立案而被害人有证据可以证明应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开庭审理阶段:若可以调解的会先调解,不能调节的才会开庭审理,开庭审理另有一番细致的流程,这里不做细致地阐述,基本为原告提出诉讼请求,陈诉事实,被告答辩,双方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然后是评议、休庭、双方当事人在庭审笔录上签字。

  当庭宣判或择日宣判;简易程序三个月内结案,普通程序六个月内结案;判决后可以在15天以内继续提起上诉;未提起上诉,或上诉被驳回,判决直接生效,生效后对方未能在要求期限内履行判决内容,能申请强制执行。

  意思就是仲裁以后不能就同样的事由要求再次仲裁,但是诉讼一审判决下来后如果不服能够继续上诉。

  4. 仲裁和诉讼拥有替代性和互斥性,仲裁能代替诉讼解决民间合同等财产纠纷,诉讼也能代替仲裁解决民间合同等财产纠纷,在仲裁申请被同意后,不能再提起诉讼,在选择诉讼时,不能选择诉讼,仲裁时人民法院不能参与,诉讼时仲裁委员会不能参与。

  5. 两者的关系在于,仲裁之后可就相关事由要求人民法院作出撤销裁决的申请,或者仲裁时适用法律不确定时能请求人民法院作出指示,以及裁决下来以后对方不履行裁决内容,能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强制执行;

  如果双方都对合同纠纷的解决比较迫切,问题也不大,想要速战速决,那就能选择仲裁;如果对方完全没有办法沟通,而且是仲裁不受理的内容,那么只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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